【開欄語】
  首創“街道民意聽證會制度”,讓“居民事居民定”變得更加科學可行;建立社會組織聯合會,為社區“量身定製”各種服務項目;發動“千名黨員訪萬家”,幫扶轄區困難家庭;辦活“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”,解決家長後顧之憂的同時,更為青少年提供生理心理雙重健康成長的各種平臺……近來,一場以“政府主導+社會組織參與+居民自治”為特點的基層社會治理usb創新改革,正在福田區華富街道轟轟烈烈地展開。
  縱觀這些讓人眼前一亮的“微創新”,個個都立足轄區社情、民情,旨在解決民生實際問題。這樣的改革,mSATA一方面維護了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,另一方面也增強了社會發展的活力,同時還提高了社會治理水平。上述改革由於成效顯著,被外界譽為基層社會治理的“華富模式”。
  “近年來,基層社會的治理創新,已成為全國各地探索新型社會治理模式的重心所SD記憶卡在。從某種意義上說,只有通過不斷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模式,才能將社會治理創新從局部化、碎片化、淺表化,逐漸引向全局化、系統化和深層化。”福田區華富街道黨工委書記、辦事處主任陳文清說。
  事實上,所謂基層社會治理的“華富模式”,本質上並沒有那麼“SD記憶卡神秘”。其所有靈感來源和實踐基礎,都是基於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關於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的要求,即“加強黨委領導,發揮政府主導作用,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,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、居民自治良性互動”。
  比如在政府治理方面,陳文清認為,要順利開展基層社會治理創新,首先就要求政府理清邊界,明確職能。“在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的前提下,政府依然要在社會治理中發揮主導mSATA作用。如在社會資源、社會力量參與基層建設過程中,政府就應該起到整合、引導和監督的作用,剋服無序非理性參與的弊端。”
  政府主導並非政府“大包大攬”。在陳文清看來,這種主導作用的發揮,一定要堅守法治思維、系統思維和“有限政府”這3項準則。“無論是做微實事也好,處理社區事務也好,基層政府必須做到講規則、講程序,還要有系統觀、全局觀,更重要的一點是,要在基層事務上‘有所為有所不為’。”
  在明確政府主導職能前提下,華富街道高度重視整合社會資源和社會力量,使其有序參與社會建設。比如,福田區成立了社會組織總部基地,華富街道便相應成立了社會組織聯合會,其目的就是通過這些載體刺激和培育新的社會組織,發展更多有效載體。
  而在社區自治層面,華富街道也進行了新探索。比如,在當前福田全區開展民生微實事背景下,街道就對微實事實施細節進行了補充完善,率先創設了“民意聽證會”。所謂民意聽證會,就是在居民議事會提出微實事項目後,街道組織以社區居委會主任、居民代表和“兩代表一委員”(即黨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)中的專業人士等組成的“評審團”,對項目進行聽證、討論、把關,進而剋服民意訴求碎片化、本位思維和專業化不足的問題。
  事實上,“華富模式”著力於為基層社會治理遇到的各種難題提供解決方案,其經驗或許對國內不少區域存在借鑒意義。因此,南方日報即日起將推出“解碼基層治理的華富模式”系列報道,嘗試從不同的角度解析華富街道在實踐中探索出的基層治理經驗。  (原標題:解碼基層治理的華富模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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