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羊城晚報記者 尹安學 實習生 葉張翔
  廣州市出台文件解決養老金“倒掛”問題餘波不斷。昨日,廣州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做客電臺訪談時,一些市民仍議論紛紛。據分析,養老金計算方式本來就複雜,加上廣州市又先後出台兩個文件解決“倒掛”問題,以致百姓對補發額度疑問重重。
  昨天記者獲悉,明年7月1日,穗勞社養[2009]8號文將停止執行,養老金倒掛問題由今年11月14日頒佈的穗人社發〔2014〕50號文解決,兩個文件計算方式不一造成的誤解將會消除。
  誤解
  老文件補發辦法相對粗放是根源
  廣州早就註意到養老金“倒掛”問題。早在2009年10月,廣州市曾初步著手解決養老金“倒掛”問題,原來加發的待遇參照穗勞社養[2009]8號文件,也就是說從2009年10月開始,退休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已經開始補發養老金。不過,這個文件實行的辦法相對粗放,調整方法基本為每月直接加發一定金額。
  今年11月14日頒佈的穗勞社養[2014]50號文,對養老金計算方法通過“定額、定比、繫數”三要素確定,並依據退休年限,每個社保年度都有對應的公式,算出退休後第一個月要領取的補發金額,相對精確地調整養老金“倒掛”問題。
  穗勞社養[2009]8號文規定,從2009年10月起,退休人員開始計發“倒掛”影響的待遇,這與廣東省要求從待遇領取日開始計發待遇有悖。因此,兩次政策要相互對比,才能計算出11月份加發養老金的金額,這就是廣大民眾產生疑問的根源問題所在。
  8號文的待遇低於今年50號文標準的,按50號文標準補齊養老金;8號文高於50號文,高出部分轉為地方保留津貼,這就能解釋,為何同屬於2006年7月1日-2013年6月30日退休的人員,有的能補發上萬元,有的卻一分錢都沒有收到。
  50號文計算出來的加發金額,是從首次領取養老金時開始補發,也就是退休後第一年第一個月要補領的金額。每年年度調整養老金會增長,因此,社保年度之後每一年都要累計乘上比例,如第二年乘以1+5%,第三年為(1+5%)×(1+5%),依次類推。將每年補發金額相加就是從退休時間開始到2014年11月加發的總額,也就是本次11月一次性補發退休金存摺上顯示的數字。
  合理
  演算182種情況最終確定繫數比率
  很多人不解,在補發養老金中,那些複雜的調整繫數是怎麼算出來的?
  廣州市人社局解釋,他們經過數據分析,繪製圖表,按繳費年限進行區分,不同繳費年限群體由於年度調整幅度與自然增長幅度的不同,反映出來的“倒掛”,情況也各不相同。一般來說,繳費年限比較短(25 年以下)的群體,“倒掛”情況比較明顯,繳費年限比較長(35 年及以上)的群體,“倒掛”情況則不明顯甚至不存在。
  那些繳費年限短的退休人員因為原來待遇較低,因此這次補發的相對會多一些,而一些繳費年限長的人員原來待遇較高,因此這次補發也會少一些。廣州市養老金補發原則遵循的便是“使同等繳費水平、同等繳費年限人員待遇水平基本趨於一致”。如果要核實自己的補數額還是應該尋找同繳費年限、同繳費水平的人進行比較才合理。
  “定額、定比、繫數”三要素,都是經過計算機反覆模擬測算得出。市人社局前後制定了50多套計算方法,並利用計算機進行反覆演算,最後確定了2006年至2012年共7個社保年度,繳費15年至40年共26種不同繳費年限水平人員的加發養老金的計算繫數,並將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退休人員可能存在的182個情況進行了演算,最終將同等繳費水平、年限情況下,不同時期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,拉到了基本一致的狀態。並最終確定了定額金額、定比金額和繫數。
  放心
  這次調整發放到手的金額不會錯
  廣州市人社局已經反覆解釋,2006年6月30日之前的退休人員,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不存在“倒掛”問題,近年來養老金的年度調整額度,也比自然增長大,也不存在“倒掛”問題。這次要補發養老金的,主要是2006年7月1日-2013年6月30日之間退休並領取養老金人員。這時段退休人員養老金“倒掛”比較突出。
  市人社局再次重申:這次調整發放到各位退休人員手中的金額沒有錯,請大家放心!此次計發的數額,嚴格按照政策執行,並經過人工、計算機的反覆驗證,不存在計發錯誤的問題。
  尹安學、葉張翔  (原標題:明年7月1日起解決“倒掛”新舊文件不再打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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